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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(2 / 2)

铁地打断了他:

“不,不是有意思。”

沈昭震惊且错愕地看着他。

然后,宋临用自己平生最温柔的声音,轻轻地说出了那句在心底盘旋已久的话:

“沈昭,我爱上你了。”

我爱你。

宋临泡在卫生间的浴缸里——这是他家唯一称得上“奢侈”的家具。热水没到胸口,每一次呼吸都很艰难。

踏进浴缸前,他把那台吱吱作响的老收音机搬到台子上,胡乱地调了个台。女主持人用饱满得虚假的嗓音播报说东三路堵成了腊肠,西四街撞成了碰碰车。日复一日的路况新闻,没什么新花样。

但他必须听点什么。声音,任何声音,填满耳朵,才好把刚才那句脱口而出的话挤出去,或者至少,压下去。

冲动。冒失。莽撞。

所以不能怪沈昭完全呆住,死机一样做不出任何反应。

宋临将被热水烫得通红的手臂举起来,掌心滚烫,死死按在眼睛上。

他想起来刚刚不知道过了多久,沈昭才低低地换了一声:“宋临”

然后他就再也没能说出过完整的句子。

掌心下的眼皮在跳。热水太烫了,烫得人发晕。

眼前一片猩红,浮现出沈昭当时的表情。他脸上的血色褪得一干二净,涌到耳尖和脖颈,偏偏被利落帅气的黑发遮得严严实实。

宋临想是不是我的“我爱你”不合时宜。在一个撬锁闯入的夜晚,在一间家徒四壁的屋子,在他因为一堆衣服和一对袖扣跟人打得不可开交之后,在他刚刚在大街上哭过之后。这算什么告白?沈昭可能觉得他疯了,或者脑仁被冻成了豆腐渣。

收音机里的路况播报结束,中场休息,换上了一首甜得粘牙的老情歌,女歌手咿咿呀呀地唱着地久天长。

宋临死命按着眼眶,他觉得今天的自己格外不争气。手指带着浴缸里的水流到下巴上。

深吸一口气,猛地把自己整个脑袋按进水里。

咕嘟嘟……世界瞬间清静了。女歌手和她廉价的地久天长被过滤掉,只剩下水流在耳道里沉闷的响声,和自己心脏放大了数倍的搏动——咚!咚!咚!

大门不久前被关上,“咣当”一声。沈昭现在应该是走远了。带着他那副被雷劈了一样的表情。

宋临在水里紧紧地闭上眼睛。

他是出师未捷身先死,不过沈昭也好不到哪去。

至于吗?宋临十九年来头一遭情真意切的告白,结果他告白的对象一改平时专横跋扈的气势,居然手足无措地走掉了。宋临心中不可避免地感到有些挫败和难过。

他想起来小的时候学校门口卖小乌龟,会咬人,很痛。但是如果你给它吃一点东西,摸摸它的脑袋,它就会缩回爪子,不动声色地钻回壳里。这么一想,沈昭应该不是属驴,应该是属王八才对。

就在他憋不住气、准备冲出水面的那一刻,浴室的门忽然毫无征兆地被人推开。

“吱呀!”

连个象征性的敲门都没有。这种把别人家当自家后院、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做派,全世界只有一个人能做到。

“书呆子?”

宋临猛地从水里钻出来,“哗啦”一声。他捋了一下额前的头发,不可思议地望着去而复返的人。

“你”

“我不能回来?”沈昭不耐烦地打断了他。

他定定地看着宋临,眼神很复杂。然后沈昭俯下身,搂住他,伸出手,用指尖很轻地、碰了碰宋临的眼角。太近了,宋临闻到沈昭身上那种挥之不去的、混合了烟草与某种冷淡香气的味道。

宋临的心情并没有因为这个温柔的动作变好。

他不知道沈昭为什么回来,他说服不了自己。是因为沈昭发现他又掉眼泪了吗?

他不想要沈昭的“怜悯”,然而十九岁的他不知道爱情有很多张面孔。他这样的“抛头颅洒热血”是爱,同情是爱,心疼也是爱。像沈昭这样骄傲别扭又回避的人,肯“回来”这个动作本身,或许已经是他能给出的、最接近于“爱”的信号了。但那个时候宋临太年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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